昆明市科学技术协会2022年购买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服务的公示
结合当今信息时代所具有的强大传播能力和影响力,为进一步丰富昆明市科协微信公众号栏目设置,需安排专人对内容进行实时动态更新完善,面向广大公众开展科普宣传,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完善内容形式,提高可读性、时效性、实用性,大幅增加受众覆盖面、关注量、转发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文件精神,经昆明市财政局批准,同意昆明市科学技术协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第三方企业购买2022年昆明市科协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项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科协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项目(目录代码:E1701信息系统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以及信息系统的管理、运营与维护服务)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科学技术协会
三、 目标要求
运营管理
1. 发布内容应符合国家规定,严格遵守“微信十大禁令”;
2. 七天为一个周期来发布文章,文章围绕公众号主体来展开,转载注明来源;
3. 文章格局简单明了,风格独树一帜;
4. 设置自动回复、关键词回复、被关注回复;
5. 负责运营微信公众号期间,每月发布4次内容,每次常规动态消息不少于3条;
6. 负责运营微信公众号期间,发布稿件的收集、编辑、设计、推送等。发布内容需经过授权方审核后发布。
7. 重大活动和节日加推。
质量标准
1. 微信公众号应符合微信公众服务号上线运营的稳定性与安全性要求;
2. 微信公众号由专人负责稿件收集、编辑、设计、排版、美化、校对;
3. 公众号信息发布应在授权方审定稿件后当日内完成,发布内容与审定稿件一致;
4. 所转载发布的稿件必须为可转载发布的官方媒体或获得授权可发布的官方渠道来源,不得侵犯授权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5. 专人负责公众号的内容运营与技术维护。按需求提供统计数据;
6. 负责对公众号运营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保证公众号用户的使用感受良好;
7. 针对公众号文章留言、用户上行消息和问题,回复口径应得到授权方认可。
四、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科协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拟采用比选询价的购买方式进行采购。
五、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六、 公示时间
2022年7月11日—2022年7月15日。
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逢节假日顺延。
七、 联系方式
请有意承接者与昆明市科学技术协会联系,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报价、资质及服务项目内容。
联系人:张明 联系电话:0871-63125812